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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 t 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1号)  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步调轨则

发布日期:2025-03-28 14:22    点击次数:150

女同 t 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1号)  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步调轨则

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女同 t

第 41 号

  《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步调轨则》也曾2008年9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赐与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部 长  徐绍史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   

 

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步调轨则

清野 裸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表率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步调,加强立法谐和,保证立法质料,凭证《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例制定步调条例》和《规章制定步调条例》,衔尾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的骨子,制定本轨则。   第二条 国土资源部草拟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开展干系法律、行政法例的立法谐和,制定、修改和废止部门规章的步履,适用本轨则。   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应当坚握转换转换,转换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尾,坚握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与开门立法,珍重国度利益和东谈主民公共正当权柄。   第四条 战术法例司负责组织、谐和国土资源部立法职责。

第二章 商量和商量

  第五条 战术法例司凭证世界东谈主大常委会立法商量和国务院立法职责要求,衔尾国土资源搞定转换和发展的需要,组织拟订国土资源部立法商量草案,报部务会议核定。   拟顽强法商量草案时,应当听取部联系司(局、厅)的意见。   第六条 战术法例司凭证国土资源部立法商量,按照世界东谈主大常委会立法商量和国务院年度立法商量的安排,衔尾国土资源搞定职责的骨子,在每年年底前组织拟订下一年度立法商量草案,报部长办公会议核定。   拟顽强法商量草案时,应当听取部联系司(局、厅)的意见。部联系司(局、厅)应当提供拟列入立法商量的法律、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项方针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拟建设的要害轨制、争议的焦点等干系材料。   第七条 列入年度立法商量的立法名目分为出台类、论证类和盘考类。   出台类名目是指经过盘考论证,立法条目纯属,各方意见谐和一致,在今年度已完成草拟职责并好像在当年提请部务会议审议的立法名目。   论证类名目是指立法条目相比纯属,各方意见基本一致,但尚需进一步谐和、论证,正在进行草拟职责的立法名目。   盘考类名目是指立法条目尚未纯属,基本轨制尚需深刻盘考,需要进行储备的立法名目。   第八条 列入年度立法商量的立法名目,由战术法例司凭证部机关各司(局、厅)的职能单干,笃定草拟负责单元;立法名目内容波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级(局、厅)的,由战术法例司笃定一个司(局、厅)作为草拟牵头单元,其他干系司(局、厅)插足。   第九条 列入年度立法商量的立法名目按照出台类、论证类和盘考类的轨则实行转化搞定。   莫得酿成条规的名目,原则上不列入出台类;已列入立法商量,但流畅两年未驱动草拟职责的立法名目,原则上不再列入下一年度立法商量。   第十条 立法商量和年度立法商量由战术法例司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在执行进程中,战术法例司不错凭证职责需要,建议转念商量和商量的建议,报部长办公会议核定。   莫得列入年度立法商量,但试验中又进攻需要出台的立法名目,由联系司(局、厅)向战术法例司建议转念商量的建议,战术法例司组织论证,报部长办公会议核定后,开展干系的立法职责。

第三章 草拟和审查

  第十一条 立法项方针草拟司(局、厅)应当按照立法商量和年度立法商量的要求制定草拟职责决策,笃定专东谈主或者建立职责小组从事草拟职责,并实时向战术法例司通报草拟中的联系情况。   第十二条 草拟司(局、厅)应当按照年度立法商量的要求如期完成草拟职责。   凭证职责需要,法律、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送审稿的草拟不错邀请联系众人、单元插足,也不错请托联系众人、单元草拟。   第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送审稿的内容应当包括制定的依据和主义、适用范围、转念对象、主要轨制、法律牵累、执行日历等。送审稿的每条内容均应有透露本条内容的教唆语。   部门规章的称呼为“轨则”或者“办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搞定关系作相比全面、系统的轨则,称“轨则”;对某一项行政搞定关系作相比具体的轨则,称“办法”。   第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送审稿应当结构严谨、档次赫然、认识明确、笔墨简练、表率。   法律、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送审稿应当分条规牍写,冠以“第×条”字样,并可分为款、项。款不冠数字,空两字书写,项冠以(一)、(二)、(三)等数字。   草案内容唠叨或者条规较多的,不错分章、分节。必要时,不错有目次、详确、附录、索引等附加部分。   第十五条 草拟司(局、厅)酿成征求意见稿后,应当征求场所国土资源行政把持部门和部联系司(局、厅)的意见,波及国务院其他部门职责的,还应当征求联系部门的意见,必要时不错组织众人进行论证。   第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草拟司(局、厅)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轨则,弃取听证会、论证会的体式听取意见。   弃取听证会体式听取意见的,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轨则》的步调进行。听证适度后应当制作听证会纪要。   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报送战术法例司审查时,应当附具听证会纪要或者论证会的干系材料。   第十七条 草拟司(局、厅)凭证征求意见和众人论证、听证会等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酿成送审稿。不行获得一问候见的,应当在送审稿送战术法例司时,将不应允见一并建议并透露情况和原理。   报送的材料应当包括送审稿、草拟透露、汇总的主要意见及袭取情况。草拟透露应当包括立法方针和依据、草拟进程、需要透露的问题。   送审稿报送战术法例司前,草拟司(局、厅)应当报经把持部招引应允。   第十八条 战术法例司对适合本轨则要求的送审稿,应当实时审查。在审查进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草拟司(局、厅)修改:   (一)不适合本轨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轨则步调要求的;   (二)意见不对大,主要轨制需要作较大转念的;   (三)内容违犯上位法的;   (四)条规内容不解确,适用性、可操作性差的。   草拟司(局、厅)修改后再送战术法例司。   第十九条 战术法例司应当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对属于有要紧不对、影响较大、专科性强的法律、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送审稿,战术法例司不错组织召开众人论证会充分论证。   第二十条 除波及国度奥秘或者不宜公开的外,法律、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送审稿应当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土资源部流派网站和中国国土资源法律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战术法例司应当在盘考袭取各方面建议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修改,酿成报部务会议审议的草案,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在送审稿审查阶段,联系司(局、厅)对草案的内容不行谐和一致的,由战术法例司报部招引裁定。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和部门规章草案应当经过部务会议审议。   部务会议审议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和部门规章草案时,由战术法例司负责东谈主作草拟透露。   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经部务会议审议通事后,由战术法例司按照部务会议的决定进行修改,酿成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草案,报部长签发后提请国务院审议。

第四章 发布、修改和编纂

  第二十三条 部门规章草案经部务会议审议通事后,由战术法例司草拟国土资源部令,报部长签署,颁布部门规章。   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聚合颁布的部门规章,由各部门聚合签署号令赐与公布。   部门规章应当在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部流派网站和中国国土资源法律网赐与公布。   部门规章的模范文本由战术法例司调处印制。   第二十四条 战术法例司应当按照《法例规章备案条例》的轨则,将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五条 部门规章的修改,包括矫正和修正。   对部门规章进行全面的修改,应当弃取矫正的体式。   部门规章因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修改的,应当弃取修正的体式:   (一)基于战术或者事实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   (二)因联系法律、行政法例的修正或者废止而应算作念相应修正的;   (三)轨则的把持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发生变更的;   (四)归并事项在两个以上部门规章中轨则且不相一致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部门规章修改的步调,参照本轨则第三章的轨则办理。   第二十六条 部门规章的编纂、汇编职责和国土资源搞定法律、行政法例的汇编职责,由战术法例司负责。   第二十七条 战术法例司负责部门规章实施的后评估职责,依期对部门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部门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赐与废止:   (一)轨则的事项也曾执行竣事,或者因形态变更,不消链接执行的;   (二)因联系法律、行政法例的废止或者修正,莫得立法依据的;   (三)归并事项已由新的部门规章轨则并发布执行的。   第二十九条 修改或者废止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通过,由部长签署国土资源部令赐与公布。但因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原因废止的以外。

第五章 解说和翻译

  第三十条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东谈主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把持部门对于部门规章具体哄骗的报告,由战术法例司负责组织解说草案的草拟职责,报部招引核定。   拟订解说草案时应当听取联系司(局、厅)的意见。   凡部门规章也曾明确的内容,不予解说。   第三十一条 行政法例和部门规章的英文译本由科技与国际合营司牵头组织翻译,在行政法例发布后20日内,部门规章发布后30日内,将英文译本送审稿送战术法例司。   行政法例英文译本送审稿由战术法例司负责审查,经部长核定后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部门规章英文译本送审稿由战术法例司负责审查,经部长核定后隆重对外发布。   科技与国际合营司不错请托专科翻译机构承担英文译本的翻译职责。   部门规章以中语文本为模范文本。

第六章 立法谐和

  第三十二条 战术法例司、部联系司(局、厅)应当配合世界东谈主大常委会法制职责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念好国土资源部上报的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的审查职责。   在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报送世界东谈主大常委会法制职责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查技巧,战术法例司应当会同联系司(局、厅)负责准备对于送审稿的干系配景材料,包括国度干系轨则、与干系法律的关系、征求意见谐和情况、海外的干系立法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 世界东谈主大各挑升委员会、世界东谈主大常委会法制职责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法律、行政法例草案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的,由战术法例司会同联系司(局、厅)开展谐和职责。   立法谐和意见由战术法例司汇总后报部招引核定。   第三十四条 部招引列席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律、行政法例草案的,战术法例司应当会同联系司(局、厅)汇聚以下材料,并实时送办公厅:   (一)党中央和国务院招引批示;   (二)该草案往日的办理情况及干系材料;   (三)国土资源部对该草案反应的修改意见;   (四)干系法律法例和战术文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度海洋局、国度测绘局草拟的法律、行政法例送审稿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报国土资源部审议,由战术法例司负责组织谐和、修改女同 t,报部务会议审议。   法律、行政法例由国土资源部向国务院报送送审稿草案。部门规章以国土资源部令发布,由国度海洋局、国度测绘局监督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轨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1999年3月2日发布的《国土资源部规章制定步调轨则》同期废止。